法师遗嘱是其毕生修行智慧的结晶,凝聚着对佛法正法的护持、对弟子后学的殷切教诲,以及对众生的大慈悲心,此类遗嘱通常以朴实庄重的语言,阐述修行根本、道场传承、身后事处理等核心内容,旨在引导后学续佛慧命、护持正法,以下为具有普遍意义的法师遗嘱全文框架及核心内容,结合佛教教义与高僧行仪整理而成:
法师遗嘱全文
吾弟子等:
吾以宿业,生于娑婆,幸遇佛法,得蒙剃度,依师教诫,习戒定慧,虽未明心见性,然深知佛法为众生离苦得乐之根本,今吾年迈,气力渐衰,恐无常忽至,故以遗嘱,告汝等后学,望依教奉行,莫负如来,莫负己灵。
修行根本,在于持戒
汝等当以戒为师,严持净戒,戒为无上菩提本,长养一切诸善根,无论出家在家,须守根本五戒、十善,出家者当勤学比丘(尼)戒,护惜戒体,如护眼目,若能持戒,则定慧可生,烦恼渐轻,道业自成,戒有开遮,须依佛制,勿以情见妄自更改,勿随顺世学而破根本。
道场传承,当以和合为本
吾所创道场(或住持寺院),乃四众弟子共修净业、续佛慧命之所,吾身后,道场事务当推举有德有行者住持,以“六和精神”共住:身和同住、口和无诤、意和同悦、戒和同修、见和同解、利和同均,常住物产,乃十方信众所施,当用于三宝事业、慈善救济及僧众生活,不可私用,若有人争权夺利、破坏和合,当依戒律摈治,勿令道场蒙羞。
身后事,当简朴处理,勿铺张浪费
吾生平反对形式主义,身后事尤须简朴,逝世后,可依古礼,三日入殓,停龛不超过七日,勿设灵堂、收受花篮挽联,以免劳民伤财,火化后,骨灰可分两部分:一部分撒于山林,回归大地;一部分装入藏式小塔,供于道客堂,供弟子忆念恩德,不可建大塔、立碑文,以免增长我执,丧葬费用由道客堂常住支出,不得向信众化缘。
对弟子之嘱托
吾弟子中,有住持一方者,当以弘法为己任,多讲经说法,导众生正信;有隐居修行者,当精进禅定,深入经藏,勿求名利;有在家居士者,当于家庭尽责,以佛法处世,慈悲喜舍,作社会榜样,吾一生未著书立说,唯劝汝等多读《楞严经》《法华经》《阿弥陀经》,依教修行,胜于万语千言。
回向与祈愿
吾若命终,愿蒙阿弥陀佛接引,往生西方极乐世界;若未往生,乘愿再来,度化众生,汝等亦当发菩提心,行菩萨道,将一切功德回向法界众生:愿众生离苦得乐,早证菩提;愿正法久住,国泰民安;愿世界和平,无有灾厄。
吾言尽于此,汝等好自为之。
某法师
农历某年某月某日书于某道场
遗嘱核心要点简表
遗嘱条目 | 核心宗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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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行根本 | 以戒为师,严持净戒,勿破根本,依佛制开遮 | 戒定慧三学,道业之基础 |
道场传承 | 推举有德者住持,践行六和精神,常住物公用,杜绝私争 | 和合共住,护持法脉 |
身后事处理 | 简朴入殓,停龛不超七日,火化后骨灰分藏,不建塔立碑,费用常住支出 | 破除我执,避免浪费 |
弟子嘱托 | 住持者弘法,修行者精进,居士尽责,多读《楞严》《法华》《阿弥陀经》 | 各尽其责,依教修行 |
回向祈愿 | 愿生西方,回向众生,正法久住,世界和平 | 慈悲利生,菩提心为本 |
相关问答FAQs
问:法师遗嘱中为何特别强调“不建塔供养”?这体现了怎样的佛教智慧?
答:佛教认为,“凡所有相,皆是虚妄”,塔庙、碑文等外在形式,本质上是凡夫对“相”的执着,而非佛法的核心,法师遗嘱中“不建塔供养”,旨在提醒弟子:对师父的忆念,应体现在对其教诲的践行,而非对形式的攀比,这一嘱托体现了佛教“破相显性”的智慧——通过放下对外在形式的执着,回归修行本心,避免将恭敬心异化为功利心,同时也以身作则,示范了“应无所住而生其心”的修行境界。
问:遗嘱中对“道场管理以和合为本”的嘱托,对现代佛教团体有何启示?
答:“和合”是佛教僧团的根本精神,现代佛教团体常因人事、理念分歧产生矛盾,法师遗嘱中的“六和精神”(身和同住、口和无诤、意和同悦、戒和同修、见和同解、利和同均)为道场管理提供了核心准则,其启示在于:道场是共修的道场,而非个人名利场;管理者需以戒律为依,以民主协商凝聚共识;僧众及居士应放下我执,在戒律框架下求同存异,唯有和合,才能确保道场清净、法脉延续,真正发挥“弘法利生”的社会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