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镜佛教

怎么舍菩萨戒

菩萨戒是大乘佛教中最重要的戒律之一,涵盖利益一切众生的修行准则,受持菩萨戒是行菩萨道的基础,在特定因缘下,若确因无法持守或特殊违缘,舍戒也是佛教允许的行为,但需严格遵循教义中的规定,不可轻率随意,以下从舍戒的前提条件、具体方式、注意事项及后续补救等方面,详细说明如何如法舍菩萨戒。

怎么舍菩萨戒

舍戒的前提条件:并非随意可舍,需满足特定因缘

菩萨戒的核心是“饶益有情”,舍戒的前提并非“不想持”或“怕麻烦”,而是存在无法克服的违缘,导致若勉强持戒反而可能退失道心或损害他人,根据《梵网经》《瑜伽师地论》《优婆塞戒经》等经典,舍戒需满足以下条件:

戒体已受持,非未受而舍

必须已如法受持菩萨戒,通过特定的仪式(如从师受、自誓受等)获得戒体,未受戒者不存在“舍戒”问题,只需不受即可。

存在“不可转逆”的违缘

经典中将舍戒的正当理由分为两类:

  • 遮戒难持:某些遮戒(如为利益众生开缘的戒条,如饮酒、食肉等,在特定因缘下可开缘),若因环境、健康等客观因素导致无法持守,且无法通过忏悔、调整方式对治,可考虑舍戒,身处无蔬菜地区长期无法素食,且找不到替代食物,导致不得不食肉,此时若勉强持守“断肉戒”可能因身体虚弱无法修行,可舍此戒。
  • 性戒违缘:性戒(如杀盗淫妄等根本戒)若因极端被迫(如为救他人性命而不得不破戒),但需明确是“被迫”且无其他选择,非主动故意,需注意,性戒的舍戒条件极为严格,通常需通过忏悔而非舍戒对治。

非因懈怠、畏难而舍

若仅因持戒辛苦、怕受约束、贪图五欲等主观懈怠之心舍戒,属于“破戒”而非如法舍戒,将招致严重罪业。《瑜伽师地论》明确指出:“若为懒惰、懈怠、贪著等缘故,欲舍菩萨戒,是名为犯,非舍戒。”

具备辨别能力,非非人、狂乱等状态

舍戒者需为心智健全的成年人,能清晰理解戒律内容,非在精神错乱、昏迷、被胁迫等无自主意识状态下舍戒,否则,舍戒行为无效。

舍戒的具体方式:需如法仪轨,不可心念 alone

菩萨戒的舍戒需通过特定仪式完成,不同经典对仪轨略有差异,但核心均需“表露舍戒心”并使戒体舍离,以下是主要经典中的规定:

《梵网经》规定:对僧舍或心念舍

《梵网经菩萨戒本》要求:“若欲舍菩萨戒,向一比丘前舍,若无人时,心念舍。”具体步骤为:

怎么舍菩萨戒

  • 对僧舍:若有一名及以上比丘在场,需当众向比丘表明舍戒意愿,说:“我今舍所受菩萨戒。”重复三次,戒体即舍。
  • 自誓舍:若无比丘在场(如独处、偏远地区),需静坐合十,至诚心念:“我今舍所受菩萨戒,从今乃至菩提,更不受持。”重复三次,心念清净则戒体舍离。

《瑜伽师地论》规定:三说舍戒,需明戒相

《瑜伽师地论·菩萨地》中,菩萨戒舍戒需“于三师前或一师前,或清净大众前,作舍戒心,言:‘我今舍此菩萨净戒。’如是乃至三说。”重点在于:

  • 对境清净:需在僧伽(至少一名清净比丘)或清净菩萨前舍戒,若对非人、破戒者说,无效。
  • 明辨戒相:舍戒时需明确指出所舍的是“菩萨戒”,而非某一条戒(除非仅舍部分戒,但菩萨戒为整体戒,通常舍则全舍)。
  • 至诚三说:需连续三次清晰表达舍戒意愿,心口相应,非敷衍了事。

《优婆塞戒经》规定:对师或大众舍,需无后悔

针对在家菩萨戒,《优婆塞戒经》要求:“若欲舍戒,应向师前、或佛塔前、或菩萨像前,作如是言:‘我从今日,舍菩萨戒。’若师不在,应向大众舍。”同时强调,舍戒后“终不更悔”,若中途反悔,需重新受戒。

不同经典舍戒方式对比

经典名称 舍戒对境 舍戒仪轨 核心要求
《梵网经》 比丘前或无人时心念 当众三说或心念三说 心念清净,无人时需真诚
《瑜伽师地论》 僧伽(一至三师)或清净大众前 对师/大众三说“舍菩萨净戒” 明辨戒相,对境清净
《优婆塞戒经》 师、佛塔、菩萨像或大众前 向对境明确说“舍菩萨戒” 无后悔,不中途反悔

舍戒的注意事项:避免误解,重视后果

舍戒并非“解脱”,而是对自身承担能力的审慎抉择,需明确以下注意事项:

舍戒后戒体舍离,但因果不虚

菩萨戒舍除后,戒体(即“无表色”,防非止恶的功能)消失,不再受“破戒”之罪(如舍“不杀生戒”后,杀生不再算“破根本戒”),但需注意:

  • 舍戒前已破的戒罪需忏悔:若舍戒前曾破戒,需先通过“四力忏悔”(追悔力、对治力、遮止力、依止力)清净罪业,否则罪业仍在。
  • 舍戒后造业仍需承担果报:舍戒不等于“可以随意造恶”,如舍“不偷盗戒”后偷盗,仍需承担偷盗的因果(如法律制裁、福报折损等),只是不再算“破菩萨戒罪”。

舍戒后是否可重受?经典有明确开许

若舍戒后因缘转变(如违缘消除、生起持戒决心),可重新受菩萨戒。《瑜伽师地论》指出:“舍戒已,若欲重受,如初受法应受。”重受前需忏悔舍戒时的轻慢心,通过“六事清净”(如忏悔、净命、恭敬师长等)净化身心,方可再次受戒。

舍戒非“消极避世”,而是“权宜之计”

大乘佛教强调“悲智双运”,若因暂时的违缘(如重病、被迫害)舍戒,应以此为契机精进忏悔、积累资粮,待因缘成熟时重受戒律,切不可因舍戒而退失菩提心,认为“菩萨道与我无关”。

舍戒后的反思与补救:以忏悔为基,愿重受戒

即使如法舍戒,也需认识到舍戒本身可能因“轻慢戒法”而带来业障,因此需重视后续补救:

怎么舍菩萨戒

至诚忏悔舍戒时的轻心

舍戒若因“怕麻烦”“不想持”等懈怠,需对佛菩萨、师长及一切众生忏悔,发愿“未来因缘成熟时,必重受菩萨戒,精进持守”,忏悔可诵《三十五佛忏悔文》、礼拜八十八佛,或通过供养、布施等方式积累功德。

以“行善”代替“持戒”,培植福慧

若因客观条件无法持戒(如长期居无肉之地),可通过“饶益有情”的善行弥补,如布施、助人、说法等。《优婆塞戒经》说:“若不能得受持戒时,当于一切众生中,起慈悲心,教化众生,是名持戒。”善行可培植福报,为未来重受戒律奠定基础。

常发“重受戒”之愿,愿力引导因缘

即使当前无法重受,也应在心中发愿:“愿我未来得遇善知识,远离违缘,如法受持菩萨戒,利益一切众生。”愿力不可思议,长期发愿可感召未来重受戒律的因缘。

相关问答FAQs

Q1:舍菩萨戒后,如果又想重新受戒,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A:重新受菩萨戒需满足三个核心条件:

  1. 清净业障:对舍戒前可能破戒的罪业,以及舍戒时的轻慢心,需通过“四力忏悔”彻底清净,否则戒体难以生起。
  2. 具足正因:需重新生起“为利益众生而受戒”的菩提心,非为名利、畏惧果报等功利目的。
  3. 如法仪轨:按照初受戒的仪式,在清净僧伽或善知识前,通过“请师、问遮、忏悔、受戒”等流程再次受戒,不可简化或随意对待。

Q2:如果无意中破了一条菩萨戒,是否需要舍整个菩萨戒?
A:无需舍戒,但需及时忏悔,菩萨戒中,“轻戒”(如妄语、两舌等)若无意破犯,可通过“对首忏悔”(向一清净僧人忏悔)或“独处忏悔”(至诚心念罪业并发愿不再犯)清净;“重戒”(如杀盗淫妄等根本戒)若无意破犯,需通过“四力忏悔”(追悔、对治、遮止、依止)并配合行善(如诵经、布施、持咒)对治,舍戒并非唯一选择,反而因曾受戒,破戒后更需精进忏悔,否则罪业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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