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又果法师是中国近代佛教界南山律宗的重要传承者与弘扬者,以其精深的戒学造诣、朴实的修行风格以及对戒律现代意义的阐释,影响了一代佛子,他的一生以“持戒为修行之本”为圭臬,致力于将古老的南山律法融入现代社会,为佛教的正法住世与众生解脱奠定了坚实基础。
又果法师俗姓张,名德明,1912年出生于浙江温州一个虔诚的佛教家庭,自幼受家庭熏陶,目睹世间疾苦,少年时期便萌生出家修行、利乐有情之志,1928年,于温州仙岩圣寿寺礼师剃度,法号“又果”,取“又结菩提果”之意,次年,于宁波天童寺受具足戒,戒和尚为著名高僧圆瑛法师,受戒后,又果法师并未止步,深知“戒为无上菩提本”,遂发心深入律藏,先后参学于苏州戒幢律寺、杭州灵隐寺等律宗道场,依止弘一法师的弟子学律,系统研习《四分律》《南山三大部》等根本律典。
在修行过程中,又果法师以“持戒精严、解行并重”著称,他每日坚持早课、过斋、诵戒,从不间断,即便在战乱动荡的年代,亦以“宁持戒而死,不破戒而生”的信念,守护戒体清净,曾有一则广为流传的轶事:抗日战争期间,法师避难于浙东山区,粮食断绝,有居士送来仅有的米饭,法师因不知米饭是否为杀生所得,宁可挨饿,亦不敢受用,直至确认无违戒律后方才食用,这种“戒如大地”的坚守,不仅彰显了个人修行的高洁,更成为后辈学人的楷模。
又果法师的弘法事业始于20世纪40年代,他先后驻锡温州妙果寺、杭州上天竺寺等古刹,以“戒律为宗、净土为归”的弘法理念,引导信众重视戒律实修,他常说:“戒律不是束缚,而是解脱的翅膀;持戒不是苦行,而是慈悲的实践。”为让更多人理解戒律的现代意义,他摒弃了传统律学研究中繁琐的考据,转而以通俗易懂的语言阐释戒法,强调“随缘制戒、契理契机”——即戒律的精神在于断恶修善、自利利他,而非机械地遵循条文,针对现代社会“杀业严重”的问题,他大力倡导“素食护生”,不仅从佛教“不杀生”戒的角度阐述其合理性,更结合生态保护、生命教育等理念,使素食文化成为连接佛法与社会大众的桥梁。
1953年中国佛教协会成立后,又果法师当选为理事,积极参与佛教界与社会的对话,他特别重视僧伽教育,认为“欲行佛事,先育僧才”,先后在闽南佛学院、中国佛学院任教,主讲《戒律学》《沙弥律仪》等课程,其授课风格深入浅出,常以“公案”“譬喻”引导学人理解戒律背后的慈悲与智慧,深受学僧爱戴,在他的培养下,一批戒学兼修的僧才脱颖而出,成为当代佛教弘法的骨干力量。
又果法师的著作虽不多,却字字珠玑,凝聚了他一生的修行体悟,戒律学纲要》一书,系统梳理了南山律宗的核心思想,将“止持”(止恶)与“作持”(行善)相结合,既阐述了戒条的具体要求,更揭示了“以戒为师、以苦为师”的修行根本;《生活中的戒律》则将戒律与日常生活紧密联系,从“待人接物”“工作学习”等角度,指导在家居士如何在现代社会中践行“五戒”“十善”,实现“人间佛教”的理念,这些著作至今仍是佛弟子研习戒律的重要入门读物。
以下为又果法师弘法事业简表,以展现其主要贡献:
时期 | 主要弘法活动 | 核心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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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0-1950年代 | 驻锡温州妙果寺、杭州上天竺寺,讲经弘法,倡导素食护生 | 以通俗语言阐释戒律,推动戒律在民间的普及 |
1953-1980年代 | 任中国佛教协会理事,参与闽南佛学院、中国佛学院教学 | 培养戒学兼修僧才,奠定当代佛教教育中戒律学科的基础 |
1980年代后 | 著《戒律学纲要》《生活中的戒律》,创办“又果律学苑” | 系统归纳南山律思想,探索戒律与现代社会的结合,影响在家居士修行实践 |
又果法师晚年仍坚持每日讲经、答疑,即便身患重病,亦不肯休息,他曾说:“只要有一个众生需要佛法,我就要讲下去。”1995年,又果法师于温州妙果寺安详示寂,世寿八十四,僧腊六十五,荼毗后,得五色舍利无数,信众争相供奉,以表对这位“律海明灯”的敬仰。
又果法师的一生,是“以戒为师”的生动写照,他以持戒的精严诠释佛法的庄严,以弘法的热忱展现菩萨的慈悲,不仅传承了南山律宗的法脉,更让古老的戒律在现代社会焕发出新的生机,正如他常教导学人的那样:“戒律如灯,能破无明黑暗;修行如路,能证菩提涅槃。”他的思想与精神,将继续指引着后辈佛子在戒律的道路上稳步前行,自利利他,行稳致远。
相关问答FAQs
问:又果法师为何特别强调“戒律为修行之本”?
答:又果法师认为,戒律是佛教三学(戒、定、慧)的基础,若无戒律的持守,定慧的修学便如空中楼阁,他曾以“树根”为喻:“戒如树根,定如树干,慧如树果,根若不固,枝叶花果焉能繁茂?”在《戒律学纲要》中,他阐释道:戒律的本质是“断恶修善、自利利他”,通过持戒,众生可约束烦恼、增长定力,进而开发智慧,最终解脱生死,尤其在末法时代,众生根机陋劣,烦恼炽盛,唯有严持戒律,方能远离魔业,保持正念,故法师一生以“弘戒”为己任,力倡“戒为无上本”。
问:在家居士如何学习又果法师的戒律思想并践行?
答:又果法师针对在家居士的特点,提出“随缘制戒、契理契机”的实践原则,建议居士从“五戒”(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入手,结合日常生活践行:不杀生”可落实为素食护生、爱护生命;“不偷盗”不仅是财物,更包括不侵占他人时间、情感等,法师强调“心戒重于身戒”,即持戒的核心是“守护心念”,如《生活中的戒律》中所说:“口不妄语,需先心诚实;身不杀生,需先心怀慈悲。”鼓励居士通过共修、学习戒律经典(如《优婆塞戒经》)等方式,增强对戒律的理解与信心,做到“戒律在心,慈悲在行”,在家庭、社会中践行菩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