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镜佛教

乱建寺庙治理方案如何破解治理难题?

近年来,随着部分地区宗教信仰需求的增长和利益驱动,乱建寺庙问题日益突出,一些地方未批先建、超规模建设、违规选址甚至借“建庙”之名搞商业开发,不仅占用大量土地资源、破坏生态环境,也扰乱了正常宗教秩序,滋生腐败和乱象,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为有效治理乱建寺庙问题,亟需构建系统化、法治化、长效化的治理方案,切实维护宗教领域和谐健康发展。

乱建寺庙治理方案

乱建寺庙的现状与危害

当前乱建寺庙主要表现为:一是未批先建、手续不全,部分场所未取得宗教事务部门登记许可和自然资源部门用地规划许可,擅自开工建设;二是超规模、超标准建设,盲目追求“大、高、雄”,违规建设巨型佛像、奢华殿堂,脱离实际需求;三是违规选址、破坏生态,在自然保护区、基本农田、风景名胜区等禁止区域内建设,侵占公共资源;四是借教敛财、商业捆绑,部分场所与旅游开发、房地产项目结合,高价售卖门票、香火券,甚至搞“烧高香”“开光”等敛财活动,这些行为不仅浪费社会资源,还助长迷信风气,损害群众利益,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

治理原则

治理乱建寺庙需坚持以下原则:

  1. 依法依规,分类处置:严格遵循《宗教事务条例》《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对不同类型乱建寺庙依法依规处理,杜绝“一刀切”。
  2. 疏堵结合,标本兼治:既要坚决遏制新增违建,也要规范存量场所,保障合法宗教需求,从源头减少乱建动机。
  3. 部门联动,协同共治:整合宗教事务、自然资源、住建、文旅、公安等部门力量,形成“审批-监管-处置”闭环管理。
  4. 公开透明,群众参与:治理过程和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鼓励信众和基层组织参与监督举报。

具体治理措施

(一)全面排查摸底,建立问题台账

由地方政府牵头,组织多部门联合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2014年《宗教事务条例》修订以来建设的各类寺庙及露天宗教造像,逐一登记场所名称、建设时间、占地面积、审批手续、运营主体、是否存在商业活动等信息,建立“一庙一档”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二)依法分类处置,化解存量问题

根据排查结果,对乱建寺庙实行分类处置:

乱建寺庙治理方案

  • 对未批先建、严重违规的:坚决依法拆除,恢复土地原状,并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问责,在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建设的,由自然资源部门牵头拆除;超规模建设的,由住建部门责令整改。
  • 对手续不全但符合规划、确有需求的:责令限期补办审批手续,对不符合规划或无法补办的,引导其转型为合法宗教活动场所或停止使用。
  • 对合法但存在商业化倾向的:督促整改,剥离商业利益链,严禁“宗教搭台、经济唱戏”,恢复宗教活动场所的公益属性。

以下是分类处置标准示例:

违法情形 处置方式 责任主体
未取得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擅自建设 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没收违法所得 宗教事务部门、自然资源部门
超批准面积建设 责令限期整改,拆除超建部分,拒不整改的强制拆除 住建部门、宗教事务部门
在禁止区域(如自然保护区)建设 立即拆除,恢复生态,对审批失职部门追责 自然资源部门、生态环境部门
借宗教名义搞商业开发 责令停止商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登记证 文旅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宗教事务部门

(三)规范审批流程,严控新增违建

严格落实宗教活动场所建设审批“双证”制度(宗教事务部门登记许可、自然资源部门用地规划许可),明确建设标准:

  • 选址要求:避开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及居民区,符合国土空间规划;
  • 规模标准:根据信众数量和实际需求核定建设面积,严禁超标准建设巨型佛像(10米以上露天宗教造像需省级宗教事务部门审批);
  • 审批流程:乡镇(街道)初审,县级宗教事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住建部门联审,报市级以上宗教事务部门备案,审批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四)强化日常监管,织密防控网络

  • 建立网格化监管机制: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将宗教活动场所纳入网格化管理,网格员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违建行为;
  • 运用技术手段监控: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等技术,对重点区域定期监测,对比分析变化情况,实现“天上拍、地上查”联动;
  • 加强部门联合执法:每季度开展一次联合执法检查,对新增违建“零容忍”,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拆除,防止新增问题“累积成患”。

(五)推动规范化管理,引导健康传承

对合法宗教活动场所,推动“四进四有”(国旗、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场所,有管理组织、有规章制度、有安全设施、有公益服务),规范财务管理(实行独立核算,定期公示收支),加强消防安全和文物保护培训,引导场所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

(六)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共治氛围

通过电视、网络、社区宣传栏等渠道,宣传宗教政策法规和乱建寺庙危害,曝光典型案例,提高群众法治意识;畅通举报渠道(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宗教事务部门举报平台),对举报属实的给予奖励,形成“全民参与、抵制违建”的社会氛围。

乱建寺庙治理方案

保障机制

  1. 组织保障:成立由党委统战部牵头,宗教事务、自然资源、住建、文旅等部门组成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统筹推进治理工作。
  2. 法治保障: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宗教活动场所建设管理办法》等细则,明确审批标准、监管流程和法律责任,为治理工作提供法治支撑。
  3. 资金保障:各级财政将治理工作经费纳入预算,对拆除复垦、生态修复和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给予资金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合法宗教场所的规范化建设。
  4. 考核问责:将乱建寺庙治理成效纳入地方政府平安建设、绩效考核体系,对监管不力、失职渎职导致违建泛滥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相关问答FAQs

问题1:农村地区村民能否在自家承包地上建设小型寺庙用于祭祀?
解答:根据《土地管理法》,农地承包权人不得擅自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禁止在承包地上建设非农业设施,包括寺庙,若村民有祭祀需求,可在合法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或通过村(居)委会划定公共祭祀区域(如祠堂、纪念堂),经乡镇政府审批后建设,且不得涉及宗教活动、不得对外经营,个人擅自建设小型寺庙属于乱建行为,将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置。

问题2:对历史遗留的乱建寺庙(如明清时期民间自发建设的小庙),如何平衡治理与保护?
解答:对历史遗留的乱建寺庙,需坚持“保护优先、分类处置”原则:一是组织文物、宗教专家评估其历史、文化和文物价值,对具有较高价值(如列入文物保护名录)的,可补办宗教活动场所登记手续,纳入文物保护管理,严禁擅自改建扩建;二是对价值较低但信众认可、确有需求的,引导其转型为“文化场所”或“社区活动中心”,剥离宗教功能,保留其民俗文化属性;三是对无价值、存在安全隐患或违建的,依法拆除,拆除后的土地优先复垦或用于公益事业,避免“一刀切”破坏传统文化,同时确保治理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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