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作为中华文明的重要发祥地,宗教文化底蕴深厚,寺庙资源丰富,为规范全省寺庙管理,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保护文物古迹,保障信教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宗教事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了《山西省寺庙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构建规范有序、安全和谐、健康传承的寺庙管理格局。
《办法》的制定背景与适用范围
山西现存各类寺庙2000余处,涵盖佛教、道教等多种宗教类型,其中国家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占比超30%,既是宗教活动场所,也是不可移动文物和文化传承载体,随着社会发展和宗教活动日益频繁,部分存在管理不规范、文物保护不到位、安全隐患等问题。《办法》以“保护为主、管理规范、服务信众、传承文化”为原则,明确适用于本省行政内佛教寺院、道教宫观等宗教活动场所(以下简称“寺庙”)的设立、变更、注销及日常管理,寺观教堂外的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参照执行。
管理机制与职责分工
《办法》构建“政府主导、宗教部门牵头、多部门协同、寺庙主体负责”的管理体系:
- 政府及部门职责:县级以上宗教事务部门负责寺庙管理的统筹协调;文物部门负责寺庙内文物古迹的保护监管;公安、消防、住建、卫健等部门按职责做好安全、消防、建筑卫生等监督;乡镇(街道)协助做好辖区内寺庙日常管理。
- 寺庙内部治理:寺庙应成立民主管理小组,成员由信教群众代表、宗教教职人员(住持、道长等)组成,经民主推选报县级宗教部门备案,民主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寺庙管理制度、组织宗教活动、管理财产财务、维护文物安全等,重大事项需集体研究并报主管部门审批。
宗教活动规范与管理
宗教活动是寺庙核心职能,《办法》对其作出严格规范:
- 活动举办条件:寺庙举办大型宗教活动(如跨区域法会、皈依仪式等),需提前30日向县级宗教部门申请,活动内容需符合教义教规,不得妨碍社会秩序、公共利益或开展迷信活动;举办涉及文物开放的宗教活动,需同步报文物部门审批。
- 教职人员管理:宗教教职人员需经宗教团体认定、县级宗教部门备案后方可主持宗教活动;外省教职人员来晋驻寺需报所在地宗教部门备案,严禁擅自邀请或容留未备案人员。
- 商业活动限制:禁止在寺庙内进行商业宣传、强制或变相摊派;法物流通、素斋服务等商业活动需符合规定,明码标价,收入纳入寺庙财务统一管理,不得用于分配或挪作他用。
文物保护与修缮要求
山西寺庙多属文物古建筑,《办法》将文物保护作为重点:
- 文物档案建立:寺庙应配合文物部门建立文物档案,对壁画、雕塑、碑刻、古建筑等定期开展“健康检查”,记录保存现状。
- 修缮审批与规范:寺庙内文物修缮需委托具备资质的专业机构制定方案,涉及全国重点、省级文物的修缮方案分别报国家、省级文物部门审批;市级及以下文物修缮报市级文物部门审批,严禁擅自改建、添建或拆除文物本体。
- 日常保护措施:禁止在文物本体上刻划、涂抹或违规悬挂、安装;严格控制燃香、烧纸等活动,确需开展的需在指定区域并采取防火措施;鼓励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如数字化扫描)对文物进行保护性记录。
安全管理与风险防控
安全是寺庙管理的底线,《办法》从多维度强化安全保障:
表:寺庙日常安全检查清单
检查项目 | 检查频次 | 责任主体 | 整改要求 |
---|---|---|---|
消防设施(灭火器、消防栓) | 每月1次 | 寺庙管理小组 | 损坏或过期立即更换,确保完好有效 |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 每日巡查 | 值班人员 | 禁止堵塞、锁闭,保持畅通 |
电气线路、用电设备 | 每季度1次 | 专业电工+管理小组 | 老化、私拉乱接立即整改 |
建筑结构(屋顶、墙体、地基) | 每半年1次 | 文物部门+专业机构 | 裂缝、倾斜等及时加固并上报 |
食品卫生(斋堂、饮用水) | 每月1次 | 寺庙负责人+卫健部门 | 从业人员持健康证,食材留样 |
- 应急预案与演练:寺庙需制定消防、防汛、文物突发险情等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织1次演练,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
- 大型活动安全:举办千人以上宗教活动前,需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向公安部门提交安保方案,配备安保人员,设置引导标识和临时医疗点。
- 信息化监管:鼓励重点寺庙安装消防监控、电气火灾监测等系统,接入当地监管平台,实现安全隐患实时预警。
法律责任与监督机制
《办法》明确对违规行为的处罚标准:
- 未经擅自举办大型宗教活动的,由宗教部门责令停止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万-10万元罚款;
- 擅自修缮文物或破坏文物本体的,由文物部门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万-50万元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安全管理不到位导致事故的,对寺庙负责人处5000-2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备案资格。
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机制,宗教、文物等部门定期联合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办法》落地见效。
FAQs
问题1:个人能否在寺庙内进行商业活动?
解答:个人不得在寺庙内擅自开展商业活动,寺庙如需进行法物流通、素斋服务等商业活动,应向县级宗教部门申请,符合“非营利性、符合教义、规范管理”原则,且收入需纳入寺庙财务统一管理,用于寺庙维护、公益慈善等,严禁个人借寺庙名义牟利或开展虚假宣传。
问题2:寺庙修缮需要履行哪些程序?
解答:寺庙修缮需分三步:①勘察评估:委托具备文物修缮资质的机构对文物现状进行勘察,编制修缮方案(含文物保护措施);②审批报备:根据文物级别,分别报国家、省、市级文物部门审批(全国重点文物需国家文物局审批,市级及以下报市级文物部门),同时向宗教部门备案;③实施监督:修缮单位需按审批方案施工,文物和宗教部门全程监督,完工后组织验收,确保文物“修旧如旧”。